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下的问题,关于机械加工设备一般安全要求,机械加工零件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机械加工设备一般安全要求需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1、一、工作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品。
2、二、工作前必须检查机床的良好状态,紧固螺钉是否有松动,模具有无裂纹,操作机构、自动停止装置、离合器、制动器、启动器、启动按钮等是否灵活可靠,滑动及转动部位必须加注润滑油
3、三、暴露于机床之外的转动部件,必须安装有防护罩,严禁在无防护罩的情况下开车或试车。
4、四、装卸模具时必须停车断电,将滑块开到下死点,模具的闭合高度必须正确,校正和行程调节必须点动慢进,滑块螺母必须紧固,尽量避免偏心载荷,模具必须紧固牢靠,并通过试压检查。
5、五、工作时思想要高度集中,不准与他人谈话,严禁将头、手伸入危险区域内,小零件一定要专用工具进行操作,模具卡住坏料时,只准用工具去解脱。
6、六、工作中发现机床运转异常,或有异常的响声时(如连击声、爆破声)应停止送料,检查原因,如果转动部件松动,操纵装置失灵,模具松动或有缺陷,应立即停止进行修理。
7、七、每冲一个工件时,手或脚必须离开踏板,以防止误操作。
8、八、两人心上操作或试车,应定人开车,统一指挥,步调一致,注意安全。
9、九、下班后,应关闭电源,整理设备,检查模具是否完好,以备下次开工。
机械加工都有哪些危险,安全防护措施是什么
机械加工的危险包括:绞伤、物体打击、压伤、砸伤、挤伤、烫伤、刺割伤。
1、绞伤:外露的皮带轮、齿轮、丝杠直接将衣服、衣袖裤脚、手套、围裙、长发绞入机器中,造成人身的伤害。
2、物体打击:旋转的机器零部件、卡不牢的零件、击打操作中飞出的工件造成人身伤害。
3、压伤:冲床、压力机、剪床、锻锤造成的伤害。
4、砸伤:高处的零部件、吊运的物体掉落造成的伤害。
5、挤伤:将人体或人体的某一部位挤住造成的伤害。
6、烫伤:高温物体对人体造成的伤害。如鉄屑、焊渣、溶液等高温物体对人体的伤害。
7、刺割伤:锋利物体尖端物体对人体的伤害。
1、必须穿紧身防护服,袖口不要敞开。
2、长发要盘在防护帽内,不要散落在外。
5、严禁在不停机状态装夹工件,严禁用榔头敲打工件。
1、必须穿紧身防护服,袖口不要敞开。
2、长发要盘在防护帽内,不要散落在外。
3、严禁戴手套操作,以防将手卷入机器里。
5、严禁在进刀过程中改变进刀速度,调整切削速度时,严禁猛提速。
机械加工设备安全防护装置的一般要求有哪些
机械加工设备安全防护装置的一般要求有哪些
机械加工设备安全防护装置的一般要求有哪些?
机械加工设备安全防护装置的一般要求有哪些?
答:(1)安全防护装置应结构简单、布局合理,不得有锐利的边缘和突缘;
(2)安全防护装置应具有足够的可靠性,在规定的寿命期限内有足够的强度、刚度、稳定性、耐腐蚀性、抗疲劳性,以确保安全;
(3)安全防护装置应与设备运转联锁,保证安全防护装置未起作用之前,设备不能运转;
(4)安全防护罩、屏、栏的材料,及至运转部件的距离,按GB8196、GB8197执行;
(5)光电式、感应式等安全防护装置应设置自身出现故障的报警装置。
安全警示和安全距离、螺旋传动等都应该加设防护装置和防护隔离网,并有安全操作规程、齿轮传动、皮带轮,加以防护、链轮机械设备外露的旋转和传动部位如、联轴节:旋转传动轴
重型机械加工设备分为热加工和冷加工,你问的可能是冷加工方面的,大致有镗铣床主轴直径160mm以上;5m以上的龙门铣、刨床;3.4m以上的立车;1.6m以上的卧车、磨床;9m以上的深孔钻镗床;等等,简单的说工件在30吨以上的机加工设备可列为重型机械加工设备。
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
国家对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实行淘汰制度,具体目录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并公布。法律、行政法规对目录的制定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可以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并公布具体目录,对前款规定以外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予以淘汰。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使用应当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
4.1.1机床的外形布局应确保具有足够的稳定性。使用机床时,不应存在意外翻倒、跌落或移动的危险。由于机床的原因不能确保足够稳定时,应采取固定措施。
4.1.2应通过将维护、润滑和调整点设置在危险区外面,最大程度地减少进入危险区的需要。
4.1.3除某些必须位于危险区的,如急停装置或示教盒等,手动控制装置应配置于危险区区域之外。
4.1.4可接触的外露部分不应有可能导致人员伤害的锐边、尖角和开口。不可消除的,低于1.8米的设备尖锐易磕碰部分要加软防护。
4.1.5易坠落的部件要有防坠落保护装置。
4.1.6作业环境导致容易滑倒的作业地点,地面或脚踏板应采取防滑倒措施。
4.1.7脚踏操作件应采取防护措施,以防止误操作。
4.1.8机床的限位装置应尽量安装到无振动、不受影响的合适位置上,动作应可靠。
4.1.9出现危害将造成不可承受影响的结构,应考虑设计双重保护。
4.1.10运动中有可能松脱的零件、部件应设置防松装置。
4.2.1自动生产线、输送线等安全隐患不容易监控的设备,应采用安全继电器、安全PLC等专用安全器件进行安全防护设计。
4.2.2除主电柜上主电源以外的区域电源必须使用钥匙电源开关锁,且带有挂牌后防止送电的连锁机构。
4.2.3被保护装置触发功能引起停机后,机器的工作循环应该只有通过主控制柜启动方能再启动,而不应在危险消失后自动启动或在危险源附近就地启动。
4.2.4所有具有相反动作不允许同时执行的,应具备互锁控制,逻辑上不允许同时发生动作。
4.2.5不同的结构动作一旦同时发生,将造成设备或人员伤害的,应具备互锁控制,逻辑上不允许同时发生。
4.2.6不同的结构动作必须遵循固定顺序,一旦紊乱将造成设备或人员伤害的,应具备连锁控制,逻辑上不允许紊乱发生。
4.2.7所有涉及安全的连锁、互锁控制点,应保留硬件触点连锁、互锁控制,而不应只使用软件实现。
4.2.8出现过载、欠电压、欠电流、过压力、欠压力、过流量等情况,将导致设备或人身安全隐患的结构,应利用敏感元件进行检测,并在接近危害时进行工作保护。
4.2.9保护系统动作时,应具备可以同步启动的声光报警装置,提示作业人员采取措施。
4.2.10安全保护电路引发的停止和报警应通过复位操作才能恢复。
4.2.11 220VAC电源的零线必须取自电力系统火线和中性线,或隔离变压器副边,不应利用有接零保护的机床外壳做零线。
4.2.12设备停电、停气等能源供应中断时,应不发生任何可以预测的危险动作。如设备下沉、滑行、动作紊乱等,必要时应采取保护性设计,防止危险发生。
4.2.13恢复供电、供气等动能供应时时,设备不能产生自行起动等非操作才发生的动作。
4.3.1设备必须考虑可预见的误用、误操作造成的危险,并设计防护措施。
4.3.2安全装置设计采用的零部件、材料必须充分考虑其可靠性和寿命不低于设备主结构的可靠性和寿命,以保证其在设备寿命周期内一直有效。
4.3.3电气控制系统元件必须考虑防火、防爆、防潮等特殊环境的要求,并按相关国家法规进行设计和制造。
4.3.4有焊接、切削飞溅的场所***电缆要求使用防飞溅、阻燃铜芯软电缆。
4.3.5所有用做临时电源的插座,必须设置漏电保护器。
应有护手安全装置,传动部位防护罩。
1.起升限位开关:重锤式限位、旋转限位,防止起升行程过极限。 2.起重量限制器或者电子秤,防止起吊重物过载。 3.行程限位开关:单限位、双限位(带有预减速限位),防止大、小车运行超过行程。 4.防撞装置:激光检测防撞,通过激光反射检测距离、缓冲器,吸收碰撞动能。 5.电气连锁开关:门开关、登机请求开关。 6.超速开关:检测起升电机转速,电机失速时起作用。 7.特殊起升机构有速度反馈、安全制动器(如行星减速器的铸造起重机)。安全制动器直接抱死卷筒。 8.钢结构防护设计:栏杆、防护罩等。必要处设置检修平台。 9.钢丝绳防脱槽装置。 10.特殊用途起重机设置防热辐射板、防火焰板、绝缘防酸等保护装置。 11.司机室讯响警告设备。
好了,本文到此结束,如果可以帮助到大家,还望关注本站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