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上海租赁备案通知书)

老铁们,大家好,相信还有很多朋友对于上海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和上海租赁备案通知书的相关问题不太懂,没关系,今天就由我来为大家分享分享上海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以及上海租赁备案通知书的问题,文章篇幅可能偏长,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上海如何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1.上海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的地点是:区房地产交易中心或社区服务中心。

2.办理时间:周一到周五9:30-11:30,13:30-16:30。

3.租赁合同订立后30日内,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但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订立租赁合同的,由房地产经纪机构代为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

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内容发生变化、续租或者租赁关系终止的,租赁当事人应当在30日内,到原登记备案部门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的变更、延续或者注销手续。

4.办理的时候需要携带以下材料:

(1)当事人双方的身份证(出租人和承租人)原件和复印件;

(2)房地产权证原件和复印件,注意如果房产不是一人所有,而是二人以上共有时,要提供全部共有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房屋租赁合同原件;

(4)如果是委托办理的,还需要携带委托书原件和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非必要证件。

5.携带以上材料到区房地产交易中心或社区服务中心窗口领取《上海市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并填写后,连同材料一起交给工作人员审核,审核合格后,缴纳50元钱,领取收件收据和缴款书收据,7天后来领取登记备案证明即可。

扩展资料:

居住房屋租赁合同需要包括下列内容:

1.租赁当事人(包括承租的同住人)的姓名、住所、有效身份证明及其编号;

2.房屋坐落地点、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和设备状况;

3.房屋用途;

4.房屋交付日期;

5.租赁期限;

6.租金数额、支付方式和期限;

7.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8.房屋返还时的状态;

9.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

10.租赁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参考资料:

1.参考资料来源:上海居住证积分官网:上海市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办理流程

2.参考资料来源:上海市政府官网:关于修改《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决定

如何在上海随申办app中查询打印房屋租赁备案证明

上海随申办app中查询打印房屋租赁备案证明方法如下:

1、在软件商店中下载上海随申办app,注册账号并登录。

2、在随申办页面搜索房屋租赁,进入申请页面。

3、进入实名验证,在查看办理须知之后,由主申请人进行申请,输入产权证上条形码下的登记编号,确认信息无误之后,申请人进行电子签名。

4、点击打印房屋租赁备案证明即可。

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去哪里可以办

地点:莘西南路158号莘庄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对外接待时间:8:30—16:30节假日8:30—11:30。

联系电话:(021)34709928

《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实施办法》

第十一条(登记备案):租赁当事人按照本办法第十条的规定提交材料齐全的,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应当予以受理。

其中,符合本办法第七条、第八条规定条件和标准的,由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发放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以下简称登记备案证明);不符合规定条件和标准的,不予发放登记备案证明,并书面告知其相关理由。

按照前款规定发放登记备案证明的,区(县)房地产登记机构应当在房地产登记册上予以记载。

扩展资料:

《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实施办法》受理条件相关规定:

1.依法登记取得房地产权证书或其他合法权属证明;

2.共有的房屋,需经全体共有人书面同意;

3.改变房屋用途,依法需经有关部门批准;

4.房屋结构及其附属设施安全牢固,具备上下水、供电和环境卫生等必要的生活条件,不属于危险房屋;

5.房屋的出入口、通道等符合治安和消防管理的有关规定;

6.向单位出租用作集体宿舍的,与非出租的房屋实行分门进出或者采取分隔措施;其中,承租的居住人数超过15人的,配备相应数量的专职管理人员;

7.租赁居住房屋,承租的人均建筑面积不得低于10平方米,或者人均使用面积不低于7平方米;其中,向单位出租用作集体宿舍的,承租的人均建筑面积不得低于6平方米,或者人均使用面积不得低于4平方米;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出租的其他情形,不得出租。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实施办法

政府公开:闵行区各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通讯录

文章分享结束,上海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和上海租赁备案通知书的答案你都知道了吗?欢迎再次光临本站哦!